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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四)环境质量目标。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按要求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95%达标排放,跨界水污染与重点河涌污染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跨市交界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超过全年天数的95%,灰霾天数明显下降;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得到稳固,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五)节能减排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备和工艺,生产过程耗能指标、污染指标无法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不得生产。推行锅炉能效测试监管机制,到2015年使我市在用锅炉能效水平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加强对企事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2012年完成全市年耗2000吨标煤企事业用能单位的考核建档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积极构建先进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我市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粤府〔2010〕1号),加大对标准化科研项目、技术标准制修订、标准服务平台建设的资助和奖励力度。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标准研制工作,要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积极研制先进标准,推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技成果及省级以上新产品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成先进标准,制定和实施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标准,力争到2015年累计上升为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联盟标准)数量在100项以上,累计资助的标准研制项目超过200项。建立和健全光电、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成和完善现代陶瓷、机械装备、白色家电、金属加工及制品等行业标准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到2015年力争累计落户佛山的国家和省级TC/SC达50个以上,2010至2015年企事业单位和主导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超过200项。指导企业制定联盟标准,规范生产,统一产品技术要求,提高专业镇、产业集群整体质量水平,到2015年全市力争发布联盟标准总数超过15项。以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为切入点,配合我市“两转型一再造”战略部署,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市超过50家企业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每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120个,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并开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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