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佛府办[2010]1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质量工作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但是,一些地区和企业质量意识仍然比较薄弱,质量基础不够牢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现就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实施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认真落实“三着力一推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建设质量强市,努力实现“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的战略目标。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显著提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产品质量目标。大力推行质量认证,4000家以上工业企业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00家以上工业企业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50家以上工业企业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企业100%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产品质量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重点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
(二)服务质量目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19004标准,推动和促进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的提升,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程质量目标。切实提高质量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有关各方责任,建设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质量责任约束机制,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工程招投标体现质量要求,逐步实现建设工程优质优价。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打造精品工程,在创建建筑工程“鲁班奖”、市政工程“金杯奖”、国家工程质量优质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方面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