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必须坚持完善制度,依法依规;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四)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理顺基层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加强政府在基层的服务能力,完善社区服务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社区治理社会参与途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探索建立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制,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与自治功能。2011年,各区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积极开展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试点工作,逐步推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三位一体”模式,禅城、南海和顺德区试点社区达到20%,高明和三水区试点社区达到10%。到2012年,全面铺开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市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全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80%的城乡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到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实现一体化,基层社会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管理实现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
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到社区
(一)加快建立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服务能力,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要抓紧建立作为政府行政服务在社区的延伸机构和便民平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以承担街道(镇)向社区提供的行政事务工作和交办的工作。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两种模式:“多社区一中心”和“一社区一中心”模式。“多社区一中心”模式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多个社区为服务范围,由街道(镇)直接管理。“一社区一中心”模式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设在社区内,以一个社区为服务范围,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中心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按社区实有人口每600户增配1人的标准配备。“一社区一中心”模式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实行“三位一体”,合署办公,但工作职能要进行明确分工,定岗定员定责。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协助社区居委会完成街道(镇)及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社会治安、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妇女儿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人民调解、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事平台实用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