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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必须坚持完善制度,依法依规;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四)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理顺基层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加强政府在基层的服务能力,完善社区服务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社区治理社会参与途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探索建立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制,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与自治功能。2011年,各区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积极开展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试点工作,逐步推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三位一体”模式,禅城、南海和顺德区试点社区达到20%,高明和三水区试点社区达到10%。到2012年,全面铺开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市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全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80%的城乡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到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实现一体化,基层社会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管理实现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

  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到社区

  (一)加快建立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服务能力,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要抓紧建立作为政府行政服务在社区的延伸机构和便民平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以承担街道(镇)向社区提供的行政事务工作和交办的工作。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两种模式:“多社区一中心”和“一社区一中心”模式。“多社区一中心”模式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多个社区为服务范围,由街道(镇)直接管理。“一社区一中心”模式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设在社区内,以一个社区为服务范围,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中心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按社区实有人口每600户增配1人的标准配备。“一社区一中心”模式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实行“三位一体”,合署办公,但工作职能要进行明确分工,定岗定员定责。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协助社区居委会完成街道(镇)及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社会治安、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妇女儿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人民调解、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事平台实用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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