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和省重点交通项目佛山境内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1]10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支持和推进国家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促进城市交通网络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家和省重点交通项目佛山境内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明权(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杨日兴(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念礼(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葛承书(禅城区常务副区长)
刘涛根(南海区副区长)
杨小晶(顺德区副区长)
张卫红(三水区副区长)
黄棋泰(高明区常务副区长)
梁江裕(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烈佩(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顾耀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叶小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炽荣(市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