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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一五”期间佛山市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一五”期间佛山市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佛府办[2011]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检验“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成效,按照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和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要求,今年1月5至7日,市人大法工委、民政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文明办等部门组成的佛山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小组,对各区开展了“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十一五”期间,各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100%火化率和清迁历史旧坟成果为重点,继续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和谐殡葬,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完成了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自1999年以来连续12年保持遗体火化率100%,并规范了遗体火化和骨灰管理制度;巩固和加强了全面清理历史旧坟成果和有效措施,重垒坟头拜祭等现象得到基本控制;加大检查和清理超标准墓穴力度,超标准墓穴经营行为得到有效的整治;骨灰植树、鲜花葬、草坪葬、甚至不要骨灰,不占地少占地的葬礼和葬法改革观念逐步得到社会认同;公益性绿色生态墓地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殡葬服务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行风建设得到较大加强;殡葬服务设施有较大改善,殡葬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了殡葬管理层级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巩固了村(居)委和镇(街道)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殡葬改革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启动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推进了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殡葬服务普惠制度;科学、文明、节俭的治丧新风进一步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并普及。
  经过佛山市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小组的细致、全面考核,“十一五”期间各区政府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禅城区95分、南海区97分、顺德区98分、高明区90分、三水区90分,给予通报表扬。各区扣分主要原因是:禅城区至今未建立殡葬管理和执法机构;清明节期间辖区内群众安全、文明拜祭的组织协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地方重垒坟头拜祭现象处于“屡垒屡清”、“屡清屡垒”的被动局面;火化后骨灰管理没有形成规范性文件加以监管。南海区个别殡葬服务单位财务管理出现漏洞,造成违纪事件;部分公益性墓园(骨灰楼堂)违规接纳外地骨灰安置业务;个别地方出现重垒坟头拜祭现象。顺德区个别公益性骨灰楼堂未经批准增设骨灰土葬穴位,并建有少数超标准墓穴;个别地方出现重垒坟头拜祭等现象。三水和高明区殡葬改革和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未建立骨灰管理制度,火化后骨灰入园(楼堂)率超低;公益性墓园、骨灰楼堂设备设施简陋,绿化美化水平低;个别墓园的超标准大墓仍未得到有效整治;重垒坟头拜祭现象仍然较为突出;高明区个别地方集团式联宗祭祖活动时有发生;高明区殡仪馆有违规接运外地遗体现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各级政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头不能冒出来”的总体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落实推进佛山市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出台并落实各项殡葬惠民政策,继续开展“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行风建设。要贯彻落实好2011-2020年公墓建设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绿色殡葬和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要制定“十二五”期间的殡葬管理工作规划和目标考核办法,切实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严防死守,决不能让火化率掉下来,新坟头冒出来。要进一步加强行业

  监督和协调服务,推进“阳光殡葬”,规范行风建设。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全面完成省、市、区“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把我市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十一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区别

   项目

  禅城区

  南海区

  顺德区

  高明区

  三水区

  基本情况

  全区总人口(人)

  600000

  1175000

  1202000

  298000

  390000

  “十一五”期间全区户籍死亡人数

  14624

  29474

  33089

  8952

  12004

  “十一五”期间全年户籍人口火化数

  14624

  29474

  33089

  8952

  12004

  组织领导

  各区政府及时调整和健全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并建立和完善殡葬管理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5分)

  4

  5

  5

  5

  5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并将殡葬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完成殡葬行政管理机构、执法机构与服务经营实体分设的工作。(6分)

  6

  6

  6

  4

  4

  各区政府制定殡葬改革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区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与辖区各镇(街道)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并抓好落实。(6分)

  6

  6

  6

  6

  6

  完成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设立工作。(应设立751位,已设立778位)(3分)

  3

  3

  3

  3

  3

  火化率清迁旧坟骨灰安放管理

  每年火化率保持100%。(没有达到100%的不得分)(10分)

  10

  10

  10

  10

  10

  制定巩固清迁旧坟工作成果的措施和骨灰安放管理规定,并做到监管到位。(3分)

  2

  3

  3

  2

  2

  可土葬的遗体实行集中在公共墓地内安葬,无违规跨区域接运遗体现象。(6分)

  6

  6

  6

  5

  6

  不出现骨灰装棺土葬、新的乱葬坟和清坟后重建坟头的现象。(6分)

  5

  5.5

  5.5

  5

  5

  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骨灰处理方式,节约殡葬用地效果显著。(3分)

  3

  3

  3

  3

  3

  

  

  殡葬服务单位建设和管理

  每年投入资金完善设施设备和环境的建设、改造;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上做到“六公开”;服务水平高,服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6分)

  6

  5

  6

  5

  5

  依法按章开展规范的经营服务活动,不出现违纪乱法行为和重大事故;按规定严格审批手续,无乱建乱批行为,无炒买炒卖行为;公益性公墓(骨灰楼)无变相对外经营收费行为。(8分)

  8

  7

  7

  7

  7

  积极开展创建“等级”殡仪馆,达到年度创建目标,2010年全市各殡仪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水平。(4分)

  4

  4

  4

  4

  4

  经营性公墓建设园林化、艺术化、生态化,墓穴占地面积符合规定。(2分)

  2

  2

  2

  1

  1

  制订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目标任务。(计划兴建公益性骨灰楼 座、生态墓地 座,已建设公益性骨灰楼 座、生态墓地 座)(5分)

  5

  5

  5

  4

  4

  

  行业行风建设管理

  

  

  殡葬改革和管理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民为本,注重社会效益,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5分)

  4

  5

  5

  5

  5

  认真贯彻执行市纪委《转发省纪委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殡葬管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挂钩;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比条件。(5分)

  5

  5

  5

  5

  5

  宣传殡葬改革工作形式多样,效果好;积极倡导和组织开展不占土地、不留骨灰等形式的绿色殡葬、文明殡葬。(4分)

  4

  4

  4

  3.5

  3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肃查处仵工、封建迷信人员违规、蒙骗群众进行殡葬活动;辖区内没有仵工、巫婆、神棍操纵群众丧事的现象,无出现大操大办丧事的现象。(6分)

  5

  5.5

  5.5

  5.5

  5

  丧葬用品市场管理规范,每年开展清理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没有出现非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5分)

  5

  5

  5

  5

  5

  殡葬服务单位积极签订、自觉遵守全市统一的殡葬行业服务公约;维护本行业团结,促进共同发展;依法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5分)

  5

  5

  5

  5

  5

   

  各区初评(自评)总得分

  98

  98.5

  99

  96.5

  98.5

   

  市政府考评总得分

  95

  97

  98

  9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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