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到创新载体工作的引进人才,给予享受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七)对特别重大的共建创新载体,市政府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扶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院名校引进工作的重大决策、战略规划、考核督查和指导协调。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努力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对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健全体制机制。鼓励技术、资本、智力等生产要素参与创新载体建设,健全创新载体内部激励机制和持续发展机制,不断激发创新活力。
(三)完善考核评估。健全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的监管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创新载体考评制度,对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创新载体予以奖励。考核评价办法由市科技局另行制定。
各县(市、区)政府可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和实施办法。
附件:绍兴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绍兴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钱建民
副组长:何中伟
成 员:王建新 市政府
赵 铭 市委组织部
傅陆平 市经贸委
陈国阳 市教育局
余利明 市科技局
阮坚勇 市财政(地税)局
王水君 市人事局
傅茂昌 市劳动保障局
赏建华 市国土局
金百富 市规划局
张顺建 市建设局
赵定国 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寿炳尧 袍江新区管委会
吉振海 镜湖新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余利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绍兴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领导小组的基本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的重大部署;组织制定和实施绍兴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的有关配套政策、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合力推进创新载体的引进、服务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