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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绍兴政务通和网上值班工作的通知

  (一)自2010年12月10日开始,市政府各部门正式开始网上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二)各部门请于2010年12月10 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分管领导、政务通系统管理员及网上值班人员名单(报送地址为绍兴市协同办公系统的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邮箱)。
  (三)为保证网上值班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市政府各部门绍兴政务通的推广使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各值班岗位在线时间及问题回复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电子政务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指标之一,列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四)网上值班人员回答公众提问时,用语要规范,具体按照《网上值班工作规则》办理。

  附件:网上值班工作规则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网上值班工作规则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值班工作,特制定网上值班工作规则。
  一、网上值班时间与市级机关作息时间一致,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应保证“绍兴政务通”软件处于在线状态, 及时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不能立即答复问题的要及时转办。
  二、值班期间不得长时间离开岗位。短暂离开岗位时,应将“绍兴政务通”软件状态变更为“离开”。遇到多名提问人同时提出问题时,应将状态变更为“忙碌”。对值班人员离线期间系统自动记录的问题,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进行处理。
  三、对本单位联系方式、办事规则、基本业务等内容的咨询,值班人员应予以明确答复,或告知提问人准确获取信息的途径。
  四、对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内比较复杂的咨询和需要调查证实的投诉,应及时转交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处理,并将答复时限及结果查询方法告知提问人,也可通过绍兴政务通将问题转至政府门户网站“12345市长信箱”、“效能监察”及“网上信访”等系统处理,并将受理编号与结果查询方法告知提问人。
  五、对属于其他单位职能范围的问题,应明确告知提问人其他单位的联系方式。涉及县(市、区)政府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建议提问人直接向县(市、区)有关部门反映。
  六、为避免围绕某一热点问题的咨询过于密集,导致值班人员无法及时回复,市政府各部门应针对近期工作热点提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安排专场咨询,集中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在网上值班室上做好预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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