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通报
(绍政办发〔2010〕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根据《绍兴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及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07〕201号)精神,经考核,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22个乡镇(街道)为第三批“绍兴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现予以通报表彰。
绍兴县:湖塘街道、孙端镇、王坛镇、稽东镇、柯桥街道、兰亭镇
诸暨市:浣东街道、街亭镇、浬浦镇、应店街镇
嵊州市:崇仁镇、黄泽镇、鹿山街道、仙岩镇、北漳镇
新昌县:回山镇、南明街道、沙溪镇、双彩乡、城南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