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办事。依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规定,依法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2.以人为本。从维护职工的基本权益出发,努力做好这项得人心、暖人心的民生工作。
3.有序推进。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针对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
4.注重实效。切实帮助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有效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三)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力度,按照依法推进、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净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人数达到上年已建制职工人数的8%以上,争取五年时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和建缴职工数各翻一番。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进行精心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把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查考核。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统计、工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二)积极推进,明确重点。根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和绍兴实际,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要低起点进入、低门槛拓展,逐步实现应建尽建。“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重点: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编外合同制职工实现全员建制;二是新组建企业单位,在成立时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再增添“新欠账”;三是已为部分职工建制的企业和单位扩大缴存面,迅速实现全员建制;四是对规模以上尚未建制的企业,限期为职工全员建制;五是条件不成熟的企业,要列出建制时间表,有计划实现全员建制;六是逐步拓展个体工商户等的建制工作。
(三)加强宣传,注重执法。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思想发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建制度的良好氛围。对多次上门宣传后仍不建制的单位,要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加强保障,确保实施。为加强对我市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对扩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经市领导小组审查、考核后予以表彰,对扩面工作的宣传、执法要有经费保障,发生费用可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进一步明确责任,把扩面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按分解的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扎实实完成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