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进法治绍兴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力,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认真贯彻民族、宗教、侨务、对台等政策,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和帮教力度,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完善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制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保证城乡居民享有更多民主权利。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素质。
八、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建设文化休闲城市目标,深入发掘绍兴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着力打响绍兴文化品牌,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提升绍兴文化影响力。
(一)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新胆剑精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进一步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快“信用绍兴”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工商、税务、金融、海关、社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营造社会诚信氛围。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培养诚信友爱、奋发向上、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着力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市文化中心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深化以图书馆总分馆、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广电村村通工程、新华书店村级流通点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创建一批文化特色村(社区),实现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全覆盖。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强文艺作品创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水平。统筹整合公祭大禹陵、兰亭书法节、鲁迅文学奖颁奖典礼、鲁迅文化艺术节、中国越剧领带节等节会资源,积极举办具有国际性和全国影响力的重大节会,增强绍兴文化影响力。推进特色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大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力度,加强党史编纂和地方志编修工作,开展有代表性的传统节日庆典活动和民间游艺活动,弘扬本土优秀历史传统文化。
(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推动绍兴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把文化产业早日培育成为绍兴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左右。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制订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优先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文化休闲娱乐业,加快发展文化产品制造、电影、演艺娱乐、广告、文化艺术等文化产业传统优势行业;积极培育数字内容服务、数字出版、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现代传媒、影视动漫、会展节庆等新兴文化行业;重点针对轻纺、珠宝、黄酒等传统优势产业,谋划一批创意设计项目,提高产品的文化含量和附加值;大力发展工业美术、书画艺术、民办博物馆、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产业;建设书画、茶吧、咖啡吧一条街等,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规模较大、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综合市场;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较强的文化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适销对路、知名度高的文化名牌产品;引进一批投资大、带动力强、前景好的重大文化项目。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提高绍兴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成为市场主体,支持国有文化集团建设发展。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发展和完善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拍卖等中介机构,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优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逐步扩大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文化产业,培育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生态立市,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治理和保护,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建设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
(一)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培养绿色消费意识。积极开展“全国循环经济统计试点”和浙江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实施绍兴市循环经济“850”工程,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着力培育废弃物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设备制造以及节能节水节地等八大领域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项目。推进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培育绍兴报废汽车综合利用产业、诸暨环保装备产业、上虞节能机电产业三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形成绍兴特色的发展循环经济模式。
图9-1:循环经济发展示意图(图略)
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加强适应能力建设。贯彻实施加快发展低碳经济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示范、低碳科技、绿色消费以及碳汇能力建设等七大工程,探索形成一条以低碳产业为主导、低碳生活为特征、低碳社会为蓝图,具有绍兴特点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努力打造长三角地区低碳产业集聚区、低碳建筑示范区、低碳生活先行区、低碳产品交易中心,成为全国发展低碳经济先行市。到2015年,完成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指标。
(二)切实加强节能减排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加强节能综合管理,重点推进结构、技术和管理节能。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制定和实施符合绍兴实际的产业能耗限额标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纺织、印染、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为重点,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推行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实行65%节能标准,大力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嵊州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建设,推进建筑节能向农村扩展。到2015年,完成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目标。
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强化源头控制,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准入制度。坚决整顿关停非法产能,强制淘汰落后产能,有序推进印染、化工、医药等行业控量、集聚、提升发展。到2015年,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三)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强化节地节水节材。合理开发和保护土地资源。推进建设用地复垦、低丘缓坡整理和科学围涂。提倡城镇建设节约用地,合理开发地下空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加快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开展农村住房改造,盘活农村宅基地及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到 201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0.8万亩。大力推进工业节水,以纺织、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确保全市重点工业企业节水达标。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提升农业节水水平。建立城市生活用水监测制度,推广节水型设备和器具,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开展企业、小区中水利用试点。到2015年,完成省下达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左右。加强重点耗材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加强金属、木材、水泥等材料的节约使用。
图9-2:绍兴市“十二五”时期资源节约主要目标(图略)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三废”综合利用,重点开展粉煤灰、矿尾渣、污泥、印染废水、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5%左右。抓好市容环境卫生,启动绍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支持海亮集团等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创建,促进报废汽车、废旧轮胎等回收、加工、利用。力争到2015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产值达到70亿元。
(四)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加强水环境整治和保护,积极推进清水工程,开展曹娥江、浦阳江、鉴湖以及绍虞平原河网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市区马山海塘和斗门马海片化工污水、绍兴县印染化工污水、诸暨山下湖珍珠养殖加工污水、上虞市化工污水等重点行业及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到2015年,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消灭Ⅴ类水,大部分功能区水质主要指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稳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大力推进“蓝天工程”。以燃煤热电厂除尘脱硫脱硝为重点,加强水泥、化工和印染等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强化对扬尘、油烟等污染源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机动车废气排放。到201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
加快固废处置和声环境整治。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卫设施建设,推行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安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扩大环境噪声达标区,综合整治建筑噪声、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城乡娱乐噪声等。到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值稳定在55分贝以内。
加强生态屏障建设。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曹娥江、镜湖湿地、小舜江水库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力度。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推进迪荡湖、犭央犭茶湖、青甸湖、瓜渚湖、大小坂湖、洋泾浜与湖则坂等“六湖”区域保护性开发。积极开展湿地、沿海滩涂的生态修复,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以“森林绍兴”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生态公益林、通道绿色林带以及水系生态景观林等五大工程建设,构建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屏障。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和管理体系。力争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1620万立方米。
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把改革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健全市场机制、完善社会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破解绍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再创绍兴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纵深推进改革试点
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按照《绍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可持续实验区试点。全面实施《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着力开展五大配套改革,加快实现“四大转变”,努力把绍兴建设成为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专栏11: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思路
五大任务: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型升级平台建设、企业提升发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政府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