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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填表说明:

  1、本统计表统计的时间段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公开查阅点”指本级政府、部门指定的,用于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本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的公共场所,包括:被指定为公开查阅点的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

  3、“公开查阅点查阅数”指本级政府、部门指定的公开查阅点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政府信息查阅数量,单位为:“人次”。

  4、“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是指本级政府、部门收到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数目。(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在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需要进行受理申请,确定是否给予批准的信息。不包括查询性质的咨询信息,如96128电话查询、政务信息查询等。)此处的“申请”指需要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受理机关需按《条例》规定的日期及形式予以答复的情况,不包含咨询性质的申请,如:邮件、电话、口头咨询等。

  5、“现场书面申请”、“电子邮件形式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邮寄形式申请”、“其他形式”均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方式,请依照对应方式下实际申请情况如实填写,其四类方式的申请数之和应等于“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6、“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指本级政府、部门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进行答复和处理的数量。

  7、“同意公开”指按照《条例》规定,同意对所申请信息的完全公开。

  8、“同意部分公开”指按照《条例》规定,同意对所申请信息的部分公开。

  9、“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指照《条例》规定,所申请的信息属于“非《条例》定义的政府信息”,无论信息是否存在,可不予公开。

  10“信息不存在”指照《条例》规定,所申请的信息应予以公开,但由于其信息不存在的原因,无法公开的情况。

  11、“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指照《条例》规定,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级政府、部门的职权范围,无权予以公开。

  12、“申请内容不明确”指由于申请的不明确或不易理解,导致无法确认应该公开哪些信息的情况。

  13、“重复申请”指已经受理的申请,在对申请人进行相关答复和处理后,申请人以同一申请内容再次进行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14、“不予公开”指按照《条例》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情况。

  15、“本年度被行政复议数”指本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而进行行政复议的事件数。

  16、“维持原行政行为”、“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指行政复议结果的具体情况分类,其三类情况之和应等于“本年度被行政复议数”。

  17、“全年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指本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事件数。

  18、“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变更”指行政诉讼的结果分类,其三类情况之和应等于“全年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

  19、“全年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诉”指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申诉事件数。

  20、“信访”、“举报”、“其它方式”指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诉的方式。其三类情况之和应等于“全年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诉”。

  21、“全年涉及依申请公开费用金额”指本级政府、部门年度内依申请公开发生的实际收费及减免情况。

  22、“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指年度内因依申请公而发生收费的金额。

  23、“依申请公开减免金额”指年度内因依申请公而发生费用减免的金额。

  24、“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指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所产生的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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