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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绍兴市粮食安全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绍兴市粮食安全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绍政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加大政策和财力投入,强化耕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落实粮食储备规模,增强政府调控能力,落实稳价保供措施,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全年粮食市场平稳运行,粮价基本稳定。经市考评组考核,市政府决定通报表彰下列先进单位。
  一、粮食安全工作先进县(市、区)
  诸暨市政府
  绍兴县政府
  上虞市政府
  二、耕地保护与建设先进县(市、区)
  嵊州市政府
  三、粮食储备与应急管理先进县(市、区)
  新昌县政府
  四、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先进县(市、区)
  嵊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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