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汇报材料任务分解表
责任部门
| 材 料 内 容
|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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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
| 1.绍兴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汇报;2.绍兴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报告;3.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情况汇报;4.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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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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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 新闻媒体健康教育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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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同时负责撰写本地1、2、3、4项情况汇报)
|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汇报(包括旧城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等内容);2.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汇报;3.“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卫生管理情况汇报;4.健康教育情况汇报(包括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等内容);5.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情况汇报;6.病媒生物防制情况汇报;7.“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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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 1.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情况汇报(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汇报;3.传染病防治情况汇报;4.健康教育情况汇报(包括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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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
| 城市市容市貌卫生管理情况汇报(包括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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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食品综合安全管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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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 环境保护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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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 1.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汇报;2.城市建设和城市绿化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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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管局
| 建筑工地卫生管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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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集团
| 城市河道卫生管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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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学校健康教育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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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总社
|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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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集团
| 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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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所有汇报材料包括2007年至今5年来的工作情况,对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内容撰写(包括一些具有特色性的亮点工作),其中对《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有关数据(包括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参照标准中的具体数据)的要求,在材料中必须予以明确说明。对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工作现状和数据,省爱卫会将听取省相关部门意见并核实数据。2.汇报材料请用电子文档格式,由各牵头部门(单位)联络员负责,在规定完成时间(4月30日)前报送市创卫办(东街311号市卫生局内,联系电话:85080585),电子邮件发送至绍兴市爱卫办(电子邮箱: 市协同办公系统/市卫生局/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