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重视企业在产业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增强企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综合实力。鼓励兼并重组,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培育发展更多拥有核心竞争力、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强与国际大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央企入滇”取得更大成效,积极引进知名民营企业来滇发展。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优势企业向园区聚集,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
五、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完善以内需促发展的内生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13)如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提升传统商贸业,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拓展新兴业态。着力抓好农村消费市场体系的配套建设,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快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规划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批大型商业中心。加强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体系建设。
(14)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改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培育文化、体育、保健、旅游、汽车等新的消费热点。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
(15)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旅游业“二次创业”,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资源整合、项目开发、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促进文化与旅游互动发展,推动云南旅游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谩,着力打造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和大型商品集散市场、专业市场,把云南建成连接国际国内市场的重要物流枢纽。坚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举,大力发展金融、信息、科技、商贸、服务外包、会展以及社区、餐饮、家政、养老等服务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加大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的要求,以产业为依托,以城镇为载体,加速人口、资源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有序集中,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定位清晰、分工合理、布局得当的区域发展格局。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科学定位城镇功能,推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
(16)完善生产力布局。加快实施滇中城市经济圈规划,将其培育成全省加快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中国西部重要的经济聚集区。重视建设沿边对外开放经济带。通过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导,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向城镇、园区和重要交通沿线聚集发展,形成一批辐射力强的增长极和对内对外开放的经济走廊。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突出区域发展特色,防止同质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逐步形成以优势产业为标志的特色经济区域。着力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培育一批经济强县。进一步开展扩权强县试点,扩大县级管理权限。
(17)优化城镇体系和管理。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加快构建大中小并举、分布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城镇化体系。做强大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小城镇,做美乡村,加快推进城镇村落一体化,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培育发展城市群、城镇带和组团型城市,促进不同规模的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重视集约、节约用地,多利用荒坡荒地、缓坡丘陵搞建设,强化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要素保障。坚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注重从制度上维护好农民工权益,研究解决农民变市民后的土地、山林、宅基地、生育及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实际问题,力争“十二五”时期末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着力构建城镇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规范发展住房市场,有效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应,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