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0〕3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0〕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 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加强我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 工作依据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
《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
《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 检查范围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监测时段大体为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具体监测时段以卫片标注时间为准。
(二) 工作步骤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各乡镇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查等工作,并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