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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九)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积极推进贵阳市国家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工作,继续巩固“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成果,确定我省重点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并加强节能管理。积极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优化航路航线。开展机场、码头、车站节能改造。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贵阳市等有条件的重点城市逐步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探索城市调控机动车保有总量,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建成覆盖全省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系统和监管体系,加快大型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油气回收及监测系统建设,实施城市交通清洁能源建设及改造工程。
  (二十)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逐步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动有机农业发展。
  (二十一)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加快设施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引导消费行为。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等要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空调。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二十二)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20家示范单位。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大公共机构锅炉、电梯等能耗量大的特种设备节能监测,积极推进落后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改造。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和分析、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逐步建立科学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加强考核。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十三)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编制全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各市(州、地)做好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研究制定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产业园区(基地、城市、企业)认定办法,认定一批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对示范性较好的单位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深化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围绕产业园区建设,加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实施补链工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步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二十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编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推进清洁生产审核、评价结果的应用。重点节约能源、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工业、农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二十五)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尽可能实现废弃物就地消化,减少转移。推进一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二十六)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积极争取将贵阳市列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业。按照再制造产品目录,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和再制造产品标准体系,推动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十七)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贵阳市、遵义市中心城区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推进六盘水市、安顺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利用工作。力争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贵阳市中心城区达到50%。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工业过程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试点,推进遵义市开展垃圾衍生燃料利用、贵定县开展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等试点项目建设,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试点建设。积极推进贵阳市垃圾焚烧发电试点。
  (二十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执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降低城乡供水产销差率,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推进再生水、矿井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到2015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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