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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交通局:建立交通检疫机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人员的疏散隔离工作。
  县动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动物养殖场所消毒管理工作。
  县工商局:切实履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打击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消毒管理及医学观察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苗接种、预防性服药,防止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做好在校(园)学生、儿童和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落实防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问责制,加强防控工作各环节的监察,依法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县民政局:制定困难群众生活和医疗救助政策,做好捐助经费和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储备应急帐篷等物资,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县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公安、卫生部门对看守所人员的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宣传和医学管理、监测,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县城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建筑企业做好建设工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医学观察及隔离等管理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涉及的防护用品、器械等物品的质量监管工作。
  县旅游局: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医学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和管理。
  县计生局:配合卫生部门调度卫生人员和医疗设备。
  县武装部: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
  县红十字会:做好红十字会捐助经费和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医疗救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做好来自周边县区和疫区人员的排查、医学观察及隔离管理工作。
  四、应急反应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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