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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我县河道非法采砂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道工程安全,县政府决定于2009年3月20日至7月10在全县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法整治全县从事河道非法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没收非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规范水事秩序,确保河道工程安全,净化水事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管理范围,重点是浑江、富尔江、六河、雅河四条河流。
  (二)整治内容。
  1. 依法处理非法采砂行为。对无采砂许可证的,依照有关法律处罚。对因非法采砂而影响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已经取得采砂许可证,但未取得采砂营业执照的,要限期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2. 严禁用料单位私收滥购非法开采的河砂。对私收滥购非法开采河砂的用料单位,县工商局要依法予以处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大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力度,县政府决定成立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颜世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黄占山 县水务局局长
  张凤荔 县公安局副局长
  满凤桓 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水务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广播电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黄占山(兼)。
  (二)职责分工。
  1.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 县工商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单位和个人的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砂石行为。在县水务局、县工商局联合执法时,县工商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并负责扣押在河道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装载、运输等采砂工具及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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