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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清洁城市”问题,扩大市民参与度,在共建共享中提升市民的生活环境品质。
  四、工作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1年3月-2011年4月)。制订工作方案和考核体系,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组建社区环境卫生协管员队伍和清洁城市志愿者队伍,举行清洁城市志愿者出征仪式;开展清洁城市志愿者上街服务,落实单位承包市区主要路段,确保“天天都有志愿者”;全方位开展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的宣传工作。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1年4月-2012年12月)。围绕打造“清洁城市”目标,增设必需的环卫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机械化作业率,完善城区网格化保洁机制,组织志愿者上街服务。对照要求和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3年1月以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深化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成果,让市民和国内外游客共享清洁的城市环境。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3年内每年新置环卫作业车10辆,市区122条道路和沿街商铺全面实行垃圾机械化收集,市区29条主次道路实行夜间机械化清洗保洁。按照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2年内新增主次道路果壳箱2456只,全面增设景区周边、公交站点果壳箱,提高垃圾收集率,减少垃圾落地量。
  (二)推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11年1月-6月,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发放公开信,进行人员培训,定制垃圾袋和垃圾桶,建立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4月-9月,在市区7个小区内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试点,选择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投放试点,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后期达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率20%的目标;2012年,巩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成果,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围(沿街店铺、餐饮行业、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达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率60%的目标;2013年-2015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达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率80%的目标。
  (三)治理垃圾乱扔乱倒行为。按照越城区每个社区配备1名协管员的标准,成立社区环境卫生协管员队伍,负责不良行为劝导、信息采集、日常督查、捡拾等工作。组建清洁城市志愿者队伍,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组成,或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募,负责做好宣讲、劝阻、捡拾、监督等工作。
  (四)加强摊点市场垃圾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市区农贸市场、道路夜宵摊点、早餐点、流动水果摊点的垃圾收集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环卫设施,落实保洁人员和经费,推行净菜上市,打造清洁的市场环境;要督促沿街商店、摊点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一只垃圾桶、一把扫帚、一把拖帚、一只畚箕),负责清理各自产生的垃圾,加强店摊周边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加大对乱扔乱倒生活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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