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 赴火场工作组组成
Ⅰ级响应
第一梯队由林业厅领导带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森林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第二梯队由常务副指挥长带队,省政府应急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武警四川省森林总队、林业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第三梯队由指挥长带队,省政府应急办、林业厅,或省军区、武警四川省总队、武警四川省森林总队、省气象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响应
第一梯队由林业厅领导带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森林公安局人员组成;第二梯队由常务副指挥长带队,省政府应急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武警四川省森林总队或林业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Ⅲ级响应
第一梯队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省森林公安局人员组成。
第二梯队由林业厅领导带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或林业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5.2 扑救指挥统一指挥。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救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救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队在执行扑救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上级赴火场工作组加强对扑救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救任务,设立相应的分区指挥,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组织指挥。
5.3 扑救策略
5.3.1 在扑救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5.3.2 在扑救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5.3.3 在扑救战术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要集中优势兵力整体围控,各个歼灭。
5.3.4 在扑救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
5.3.5 在落实扑救任务上,采取分段包干、分片负责。
5.4 应急通信充分使用森林防火通信网,在森林防火通信网无法保障时,通信部门要积极协助,利用有线、无线通信或者采用卫星通信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5.5 扑救安全在扑救过程中,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形地貌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变化,确保扑救人员行进、宿营地和灭火作战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