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加扑火救灾,维护火场周边交通秩序和火灾案件侦破。武警四川省总队:组织指挥省内武装警察部队投入扑火救灾。武警四川省森林总队:组织指挥武警森林部队投入扑火救灾,参与前线指挥部的现场指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扑灭救灾和灾情收集上报工作,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我省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财政厅:负责扑火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划拨、监管工作。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组织专业力量,调配专业机具,共同做好扑火救灾。
省民委、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灾后重建、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以及扑救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负责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灾民的运输保障。
教育厅:负责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卫生厅:负责组织、指导火灾发生地卫生部门做好伤员救治、急救药品准备和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省医疗专家组赴现场指导和支援救治工作。省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开展卫星遥感火场监测工作,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省旅游局:负责组织在森林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疏散、撤离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火场无线电应急通信频率保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省广电局:负责宣传报道应急处置等工作。省妇联、团省委:负责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负责航空护林飞机飞行调度,协助做好火场人工增雨工作。省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2.2.3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任务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在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搭建省级应急指挥平台,担负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火灾动态监测利用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中心、西南卫星林火监测分中心、省气象局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巡护侦察,采用民航、地面瞭望台、巡护人员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林火监测网络。
3.2 火险预测预警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重点火场提供火场天气实况和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高危火险区域或重点火场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降低火险等级和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4 信息报送和处理
4.1 归口报告森林火灾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