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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2015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6%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以上,职业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模保持在4000人以上。
  2015年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5%。各级各类教育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与少数民族自然人口比例相当。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的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进展,改革试点成效显著。人力资源得到持续开发,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以上。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略)

  三、“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作为“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在认真实施《固原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到2015年,全市每个乡(镇)新建或改建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一批村级幼儿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积极落实学前教育优惠政策,让农村每一个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把市区、县城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市区规模化、标准化幼儿园达到14所,每个县城标准化幼儿园达到3-5所,新建的大型居民小区配套设置一所公、民办标准化幼儿园,创建一批示范性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和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活动,促进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实验条件达标率。合理撤并一批农村学校,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原则上保留一所初中。根据实际需要在县城新建一批中、小学校,解决因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到2015年,全市初中调整到72所,小学调整到920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趋于合理。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师资配备为关键,加大政府扶持和校际之间支援力度,通过教师、校长定期交流、教学资源互享等手段,增强农村薄弱学校发展活力,提高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
  (三)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科学制定高中阶段学校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普通高中改造计划”项目,加大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1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以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实施标准化高中建设工程,完成固原一中二期工程建设和条件装备,争取扩建固原二中,每个县(区)建成1-2所标准化普通高中学校,发挥办学优势,支持特色发展,深入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认定,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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