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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五批省级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域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五批省级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域的通知
(云政发[2010]194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命名曲靖市、芒市为第五批省级园林城市,命名呈贡县、晋宁县、嵩明县、禄劝县、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易门县和大姚县为省级园林县城,现予公布。
  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对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和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整体功能,提升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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