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城市内外部交通衔接,合理增加市域高速公路出入口、快速路出入市口数量,提高中心城区以及六城十组团主干道和外部交通的衔接水平。着力抓好6个快速路出入市口立交工程,重点推进16个环城高速出入口立交工程,积极谋划市域环城高速外新增15个高速出入口项目。到“十二五”末,六城十组团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郑州市主城区实现15分钟上快速路、沿快速路15分钟上高速的30分钟市区交通圈。快速路出入市口立交工程:南三环与机场高速立交、嵩山南路与南四环立交、花园口互通式立交、郑汴路与G107新线互通式立交、中州大道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金水东路与G107新线互通式立交。环城高速出入口立交工程:续建项目2个,花园路与连霍高速互通立交、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互通式立交;新建项目14个,科学大道-西南绕城高速分离式立交、G107辅道与连霍高速互通立交、南三环东段与京港澳高速互通立交、中原西路与西南绕城高速互通式立交、大学南路与西南绕城高速互通式立交、郑新路与西南绕城高速互通式立交、航海东路与京港澳高速互通式立交、文化路与连霍高速互通式立交、西三环北延与连霍高速互通式立交、迎宾路与连霍高速互通式立交、107辅道南延线与西南绕城高速互通式立交、北三环东延与京港澳高速互通式立交、莲花街与西南绕城高速互通式立交、陇海路与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市域环城高速外高速出入口立交工程:在建项目5个,武西高速与S314互通式立交、巩登高速与G310互通式立交、巩登高速与S237互通式立交、郑民高速与万三公路互通式立交、郑民高速与S223互通式立交;规划新增10个,连霍高速与万三公路互通式立交、郑民高速与前程路互通式立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至少林寺高速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至少林寺高速与G107互通式立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至少林寺高速与S316互通式立交、登汝高速与S323互通式立交、郑尧高速与规划G310线互通式立交、郑少洛高速与规划G310线互通式立交、京港澳高速赵郭李互通式立交、郑尧高速王嘴互通式立交。
(2)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打造四环快速路。一期建设,对严重拥堵的节点进行改造,基本保障四环的畅通;二期建设对四环其余节点、路段进行改造,基本达到行车“无干扰、无信号”的快速化要求。
(二)提高公路运输服务水平
1.完善公路客运组织体系
完善公路客运组织体系,稳定传统客运市场,大力发展旅游客运和城际城乡客运,努力打造城乡客运一体化网络。提高公路客运竞争力,加强区域合作,积极推进客运网络化经营,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
(1)长途客运:提高长途客运的竞争力,优化客车结构,中高级客车比例达到85%以上,全面提升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
(2)城际、城乡公交:加强郑州中心城区至周边重要城市、至卫星城及经济发达乡镇的公交网络建设。布设城际公交线路5条以上(至洛阳、漯河、济源、平顶山),城乡公交线路15条以上,通达周边重要城市及重点乡镇,提高城际、城乡公交的覆盖率。
(3)旅游公交:积极推进旅游公交线路建设。争取郑州市至周边城市重点旅游景点全部开通旅游公交。
2.转变公路货运发展模式
转变公路货运发展模式,重点推动甩挂运输发展,全面提升公路货运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
(1)着力发展现代化运输装备。引导营运车辆向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用运输车辆和多轴重载大型车辆,重点推广使用甩挂运输车辆。
(2)加强公路货运运输组织。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运输的专业化、组织化和网络化水平,构建和完善客货运输网络体系;大力为甩挂运输提供政策倾斜和支持,督促相关开展甩挂运输企业间的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实施进度。
(3)改善运输市场环境。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运输市场。
(4)促进货运向物流业转变。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和现代物流经营人,充分利用郑州市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便捷的交通网络,支持常规公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变,初步建成覆盖中西部的内陆“无水港”、辐射中亚欧洲的“东方陆港”,国际航空货运中心和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区域分拨中心、辐射中原城市群的本地配送中心地位初步确立。到2015年,物流货运量达到3.5亿吨,集装箱始发量140万标箱,航空货运量20万吨,国际货运量占比4%。
(三)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交通的主体地位
以建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为目标,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快速公交系统为骨干补充,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功能层次完善的、高效率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推动“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战略导向,实现交通与城市扩张、经济发展、市民生活的和谐共生,贯彻郑州都市区建设坚持组团发展、产城互动、复合型和生态型的发展理念,以快速便捷的公共交通为纽带,推动组团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到“十二五”末,万人拥有公交汽车20标台,公交汽车拥有量达到8400标台。建立公共交通优先信号系统,公共汽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覆盖全市行政区,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建成区大于90%。中心城区居民出行500米之内能乘上公共汽车。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交通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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