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技,通过各部门、乡镇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全面维护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逐步提高我县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促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以遭受6级左右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时房屋不倒塌为目标,建成覆盖范围较广的示范区、示范村、示范户,形成农民新建、改造、加固住房优先考虑抗震防灾问题的社会氛围。2011年省下达给我县的工作任务是完成23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各乡镇改造目标任务见附表。
(三)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协调发展、抗震安全的原则;坚持以自然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分类设计、分户施工、统一管理原则。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白沙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林恩荣任组长,县住建局(地震局)局长李天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县政府办、住建局(地震局)、文明办、财政局、发改委、水务局、民宗委、国土局、扶贫办、残联会以及各乡镇政府等。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和建设方式
(一)补助对象。
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地震安全住房的农村居民。
(二)补助标准。
经海南省地震局审批,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房农户,每户给予补助4000元。
(三)建设方式。
自愿建设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的农户,到所属乡镇政府报名,乡镇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站安排助理员、村委会联络员实地指导和建立农户档案。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验收后,报县地震局和海南省地震局审批。
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
(一)宣传教育。
结合“科技活动月”、“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览图片、设咨询点、召开现场观摩会、发放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地震安全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