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府办[201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国营农场: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
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深入开展我县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切实提高免疫密度,顺利完成春秋两防免疫接种任务,根据省农业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免疫范围: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狂犬病。
二、具体目标
㈠ 加大免疫力度,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狂犬病等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
㈡ 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在免疫的同时,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并对猪、牛、羊挂戴二维码标识。农村散养户及养殖专业户的免疫档案由畜牧站建立和保存,规模场的免疫档案由本场和县畜牧兽医局共同建立和保存。
㈢ 建立免疫示范村,充分发挥带动和模范作用。每个乡镇要建立4个以上免疫示范村。示范村的免疫动物的免疫率、挂标率和建档率均达100%。其他不是免疫示范村的动物免疫率、挂标率和建档率至少达95%以上。
三、实施步骤
结合我县实际,春秋季动物免疫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㈠ 准备动员阶段
3月中旬和8月中旬分别召开全县畜牧系统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省厅有关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抓好疫苗组织、器械购置、人员配备和村级防疫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㈡ 集中免疫阶段
对所有的家禽和家畜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猪蓝耳病、狂犬病等动物疫病接种免疫,并按时抽检免疫抗体。做好免疫档案管理,建立免疫示范村。春防定于3月1日至5月30日,秋防定于8月1日至10月30日。
㈢ 检查验收阶段
1、查漏补免:对集中免疫中漏免的动物进行查漏补免,并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5月30日至6月15日春防补漏,11月1日至11月15日秋防补漏。
2、免疫效果监测:免疫效果监测是免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免疫成败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应分别在6月1日至15日、11月1日至15日,实施免疫抗体监测,按照下达任务(详见《白沙县2011年度免疫抗体检测血清样品计划任务表》)将血清送县畜牧兽医局实验室进行检测抗体。
3、检查验收:在免疫工作基本结合后,县畜牧兽医局组织业务骨干奔赴各站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免疫档案、免疫抗体监测、免疫证发放、免疫挂标、产地屠宰检疫等。春防验收时间为6月20日前,秋防验收时间为11月20日前。
㈣ 总结阶段
检查验收后,各乡镇分别在6月30日、11月30日前认真做好春秋防工作总结、档案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㈠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是预防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要提高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把动物免疫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春秋防动物免疫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和畜牧站防疫技术人员的作用,及时组织免疫队伍,分片、逐村、逐户、逐场开展免疫工作。
㈡ 积极开展免疫技术培训,充实工作技能。
免疫技术培训采用省、县二级培训机制。各乡镇畜牧站兽医技术人员由省级统一培训,村级防疫员由县畜牧局统一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疫苗的运输及储存等知识以及免疫操作训练、免疫应激处理等。具体培训时间另行安排通知。
㈢ 做好疫苗组织及供应,保证各个环节运行平稳顺畅。
各种疫苗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与购进。各乡镇畜牧站要派人员于规定时间之前到县畜牧兽医局领取各种动物疫苗,并加强对防疫员的培训,提高对疫苗的贮存、运输及其使用操作等工作能力,确保疫苗的免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