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工作机制类,主要包括县妇儿工委有关工作制度、会议材料,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情况,县妇儿工委、妇儿工委办公室通知、请示、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⑤工作措施及相关活动,主要包括纲要规划的宣传、培训考察、调研工作、督导检查等方面的材料以及本部门妇儿工委简报。
⑥监测评估类,主要包括监测评估报告、统计报表以及中期、终期评估有关资料。
⑦国务院妇儿工委文件类,主要包括国务院妇儿工委相关来文、简讯等。
⑧省妇儿工委文件类,主要包括省妇儿工委相关来文、简讯、内部情况通报等。
⑨成员单位材料类,主要包括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实施纲要规划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相关活动资料等。
(2)成员单位档案
重点整理本部门、本系统与纲要规划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统计报表资料:
(1)“十五”、“十一五”规划以及与本部门、本系统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
(3)领导讲话材料;
(4)部门相关文件、信息、财政投入、培训工作、宣传情况、项目情况总结,调研报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5)相关责任指标的年度数据报表、每年报送的妇女儿童综合统计数据报表;
(6)中期、终期评估报告等文字及图片电子资料等。
3.归档格式
按分类、分年、分领域原则,按档案常规格式,建立目录,按页建档。
4.完成时限
2011年2月底前,各成员单位要完成2009年底前的档案整理归档(包括卷内目录整理,暂不装订);2011年3月底前,要完成2010年的档案整理归档。
注: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将根据受检需要,提取部分县和成员单位档案接受国家检查。
第二、图文资料收集制作
1.内容形式
(1)表达形式:分为图片、图表、文字,以图片展示为主。
(2)内容及责任单位:
全册共分为六大部分,分别为:卷首语、领导寄语、综合篇、妇女篇、儿童篇、结束语。
①妇女篇部分按照妇女纲要规划划分的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6个优先发展领域进行展示。
妇女与经济领域材料由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等分别提供;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材料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等分别提供;
妇女与教育领域材料由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委、县科技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等分别提供;
妇女与健康领域材料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民宗委、县人口计生委、县质监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县爱卫会等分别提供;
妇女与法律领域材料由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委、县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县妇联等分别提供;
妇女与环境领域材料由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委、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水务局、县外事办、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妇联、县科协、县爱卫会等分别提供。
②儿童篇部分按照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划分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4个领域进行展示:
儿童与教育领域材料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委、县科技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等分别提供;
儿童与健康领域材料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民宗委、县人口计生委、县质监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县爱卫会等分别提供;
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材料由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委、县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分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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