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二)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和部署工作会议。
(三)发动新闻媒体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力度。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2月20日至3月20日)。
工作任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要到第一线开展整治指导、督查,推动整治全面深入开展。
(一)2月底,在全县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完成建(构)筑物立面改造、园林绿化改造等改造工作方案;完成道路、路灯、桥梁和燃气等基础设施排查;开展建设工地普查;开展乱停乱放、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环境卫生整治。
(二)3月上旬,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建(构)筑物立面和建设工地。
(三)3月中旬,对前阶段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各级乡镇、各有关部门到第一线加强整治指导和督查。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3月20日至4月1日)。
工作任务: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级乡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同时,启动责任追究,对未能按期保质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本单位进行自查验收(3月20日至3月23日)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自查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3月23日至3月25日)
(三)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验收情况进行抽查(3月25日至4月1日)。
第四阶段:整改完善(4月1日至4月8日)。
工作任务:各组委会各单位对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强日常清扫保洁。
第五阶段:巩固整治成果(4月8日至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重大外事活动结束前)。
工作任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对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实行2 4小时值守,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第六阶段: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重大外事活动结束后进行工作总结。
工作任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总结和表彰活动,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影响海南形象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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