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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3.3 寒冷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冷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冷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口粮、衣被、伤病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冷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4 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水务部门做好用水安排,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5 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干旱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经县政府批准,适时组织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业、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防汛抗旱部门加强旱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水务部门加强用水管理,合理安排供用水计划,积极推广使用节水技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应急准备,并负责做好因干旱造成缺水或缺粮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6 雷电、冰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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