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森林生态建设 | 4.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近5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近5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 市林业局 | 市农办、越城区、市直开发区(新区) |
5.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 加快农田林网建设,完善农田林网体系,使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 市林业局 | 市农业局、越城区、市直开发区(新区) |
6.全面推进村庄绿化,有30%以上的村庄达到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或“森林村庄”标准 | 精心规划,全面推进,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加快村庄绿化,使30%以上的村庄达到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 或“森林村庄”标准 | 市林业局 | 市农办、越城区、市直开发区(新区) |
7.乡村旅游和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健康发展 | 大力发展森林休闲旅游,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 市林业局 | 市旅委 |
三、森林生态保护 | (一)成果巩固 |
1.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近三年无重大破坏森林事件和森林火灾发生 | 加强森林消防、阔叶林发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严格规范林木采伐管理,有效保护森林植被,确保无重大破坏森林事件和森林火灾发生 | 市林业局 | 市建设局、越城区、市直开发区(新区) |
2.依法治林,对破坏森林和林木案件、侵占林地事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 |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治林,对破坏森林和林木案件、侵占林地事件严厉打击,案件查处率90%以上 | 市林业局 | 市建设局、越城区、市直开发区(新区) |
3.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有标志牌 | 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有标志牌 | 市建设局 | 市林业局、市直开发区(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