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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五大工程,完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1.城市森林建设工程。建设一批以高大乔木为主的大型城市片林、环城林带和组团(区块)之间隔离林带;对现有以草坪、灌木为主的绿地,加快实施乔木增绿、提档升级,使乔木树种比重达到70%以上,构建各具特色、功能健全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从今年起到2013年,在绍兴中心城区栽植1.2万棵胸径20厘米以上的大树。
  2.通道绿色林带建设工程。按照道路林荫化要求,在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建设一定宽度的绿色景观林带,国省县道、乡村公路两侧要形成绿化带或行道树。加强沿海平原地区防护林建设,形成平原农区林网、城镇防护林网和山地丘陵防护林三道防线,建设区域内的公路、铁路、城区骨干道路等绿化率达到90%以上。
  3.水系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扎实推进海塘、河流、水库等水系的生态景观林建设,形成沿海绿色生态屏障。加快曹娥江、大运河、鉴湖、镜湖水域等主要水系沿岸的生态景观林建设和汤浦水库等水库四周及源头的生态林建设,增强涵养水源功能,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区域内的河流、海塘等绿化率达到90%以上。
  4.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加强汤浦水库和城郊地区1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快对针叶林的阔叶化、彩色化、多样化改造,大力推广各类优良阔叶树种和彩色树种,调整林种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优化森林景观,提高森林固碳能力。
  5.森林村庄建设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绿化力度,通过建千米林荫道、种千棵“子孙树”(经济树种),逐步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平原农田防护林的村庄森林格局,30%以上的村庄绿化达到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或“森林村庄”标准。
  通过实施五大林业重点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充分发挥间接减排、缓解城市热岛和浑浊效应、水源涵养作用等方面的综合功能,使绍兴成为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的宜居城市。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强化森林生态保护工作,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创新管护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有效保护森林植被,确保无重大破坏森林事件和森林火灾发生。坚持依法治林,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严格规范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建立标志牌,健全长效管护制度,组建管护队伍,保护现有古树名木。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乔、灌、草的合理配置,切实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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