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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金融机构先进集体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金融机构先进集体的通报
(绍政办发〔201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绍兴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绍政办发〔2010〕95号)和有关规定,经市级相关部门考核,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金融机构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先进集体
  (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
  金奖:农业银行绍兴分行
  银奖:工商银行绍兴分行、建设银行绍兴分行
  铜奖:交通银行绍兴分行、绍兴银行、绍兴恒信合作银行
  (二)单项奖
  1.履行社会责任先进集体奖
  中国银行绍兴分行、中信银行绍兴分行、浦发银行绍兴分行、华夏银行绍兴分行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集体奖
  浙商银行绍兴支行、光大银行绍兴支行、民生银行绍兴支行、恒丰银行绍兴支行
  3.服务“三农”发展先进集体奖
  招商银行绍兴分行、兴业银行绍兴支行、渤海银行绍兴支行、邮储银行绍兴分行
  二、最佳证券(期货)机构
  (一)最佳证券经营机构
  海通证券绍兴营业部、银河证券绍兴营业部、中信金通诸暨营业部
  (二)最佳期货经营机构
  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永安期货绍兴营业部
  三、优秀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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