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经信委。指导有关单位开展信息化规范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协助做好各阶段工作。
(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采购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软件。
四、工作步骤
(一)市级部门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2011年2月)。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工作,召开相关会议。(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4月20日前)。对市级直属各单位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并汇总各县(市、区)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做好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
3.经费落实阶段(2011年4月30日前)。拟定市政府软件采购方案,申请采购软件专项经费。(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软件采购阶段(2011年5月10日前)。组织软件公司产品介绍活动,进行软件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组织人员进行软件采购工作。(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人员培训阶段(2011年5月20日前)。组织市级各部门(单位)信息部门主管人员就相关版权知识、软件安装、使用、维护等技术进行培训。(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软件安装阶段(2011年5月20日至7月20日)。组织指导市级各部门(单位)更换盗版软件;建立长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巡查机制,确保已安装的正版软件发挥应有的作用。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软件资产管理档案,将已安装软件列入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7月21日至8月20日)。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市级各部门(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验收,并于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验收。(责任单位:市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信息中心)
(二)各县(市、区)工作步骤、工作方案自行确定,按要求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各项工作,2011年9月10日前完成非正版软件更换工作,迎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