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展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开展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绍兴市开展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55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在全市政府机关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建设创新型社会、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励社会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进一步营造版权保护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凡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非正版杀毒软件的均要安装更换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范围为市、县(市、区)各级政府直属单位。
三、责任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市信息中心具体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电子政务部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在软件采购、人员培训、软件安装及使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二)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做好开展软件正版化相关工作,按照各阶段工作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会同市信息中心制定并实施市政府软件采购方案。建立健全工作督导、人员培训、软件安装及使用、软件资产管理等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成果,确保工作连续开展。
(三)市财政局。审核市级部门软件采购方案,负责落实软件采购专项经费,协助进行软件采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