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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强新教师专项培训。着重进行师德素养、职业教育理念、岗位核心技能、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发挥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以及高校、行业企业和教科研机构的积极作用,以挂职实习、合作项目和专题培训等形式有计划地培养培训新教师。

  探索校企合作培养培训师资模式。采用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与企业实践基地结对的形式,建立10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专业技能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生产一线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公共基础课教师要定期到企业接受实践教育培训。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加大资助力度,到2015年,行业企业特聘兼职教师达到600人。实施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和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机制,出台“兼职教师管理实施办法”。鼓励引导学校积极吸引专业急需的行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优秀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有效补充和改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的数量和结构。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国内培训、国外培训及企业顶岗培训三种形式,到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普遍得到培训,使教学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继续实施上海高等职业院校师资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培育骨干专任教师。结合重点专业建设,建立骨干教师师资档案,选派其中的优秀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赴国外进修。完善高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适合高职教育特点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高职教师资格、教师培训制度改革;优化高职教师队伍结构。

  (五)加强实训基地能级提升,持续提高实训基地运行绩效

  推进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公共性、服务性、开放性”功能,充分满足学校教学和实训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促进其全面开放和持续发展,推进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优化和调整开放实训中心建设。以服务战略型新兴产业为主,围绕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四个中心”建设的需求,新建20个开放实训中心,进一步满足教学实训和培训的需要。根据运行绩效评估结果,重点支持三分之一的开放实训中心提升能级,打造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体验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实训中心品牌。进一步提高开放实训中心的服务能力、运行水平和管理效益。

  建设高职院校实训基地。结合各院校主干专业的定位,支持建设一批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资源共享型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同时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利用这些设施设备设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性课程的开发、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的课程设计。

  (六)推出教育教学改革新举措,全面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信息化进程

  继续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巩固和扩大一批课程教材改革成果。修订和完善已颁布的42个专业教学标准,继续开发一批专业教学标准,加大“双证”融通。着力推动重点建设的专业深化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继续推广“学做一体”、“任务引领”为主体的课程教材改革。支持和引导学校积极创建一批职业教育精品特色专业和课程,进一步发挥中等职业教育课改特色实验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主要文化基础学科教学实施方案和分层教学指导方案,推动专业、课程和教材资源建设。丰富网络课程资源,扩大网络课程实施范围,完善网络课程管理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保障体系。

  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的要求,以“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优秀教材”的培育建设工作为抓手,提高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鼓励高职高专院校积极参加国家、上海市、专业协会等不同层面的职业技能竞赛,推动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完成31所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评估工作。以国家示范院校重点专业为重点依托,结合高等教育“085工程”高职重点专业建设,构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收录国家及上海市重点支持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改设计、活页教材、课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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