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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绍兴市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举措
  (一)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1.扎实推进重大工业项目“841”工程,即力争全年实施5亿元以上项目80只,10亿元以上项目40只,20亿元以上项目10只。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组织实施“三个一批”专项,即实施100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100只战略性新兴产业储备项目、攻关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中试项目,切实加快产业升级投资步伐。
  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负责实施。
  2.扎实推进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计划。重点实施104项全市重大服务业建设计划项目,夯实工作载体,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负责实施。
  3.加快实施重大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尤其要紧盯30只左右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扎实推动农业投资增长。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负责实施。
  (二)加大招商选资力度
  1.扎实开展外资招商工作。紧盯战略性新兴产业,精心设计招商载体,精心组织好重大招商系列活动。一是节会招商,主要是利用浙洽会、厦交会、黄酒节等活动进行产业招商,突出实效。二是专题招商,赴欧洲、日本、台湾、北京、深圳等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狠抓项目落户。三是联动招商,与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等开展特色产业园联合招商活动;健全完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市县联动招商机制,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培训等,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招商能力。
  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招商局负责,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共同实施。
  2.大力推进内资招商活动。依托越商促进联合会、专家咨询组、行业协会三大平台,开展系列针对性、选择性产业招商活动。编制《2011年绍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介目录》,并分别于上半年赴北京举办央企(军企)对接会,下半年赴相关城市举办内资项目合作推介会,推进项目落户。
  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市招商局、国资委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共同实施。
  (三)加强市内企业投资
  落实跟踪发现、问题协调、责任落实等项目推进机制,对全市5亿元以上及市区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进行逐月走访,加强难题协调服务。组织有重大投资意向的市内企业外出投资考察,着力挖掘市内企业投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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