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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2年上海市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

  (四)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开展培训和质量控制;联系、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监测企业及劳动者的一般情况进行调查;负责附表2及附表2-1~2-8、附表4-1~4-3的调查、填写、录入及质量控制;负责附表3-1和3-2的质量审核和录入;负责辖区数据库的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一式两份(含书面版和电子版)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有关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开展对有关企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组织填写附表3-1和3-2,根据时间要求将资料报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质控检查,督促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七、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2012年1月前

制定2012年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编制经费预算,落实经费;全市开展摸底调查。

市卫生局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区县疾控中心

2012年1月

各区县组织制定辖区方案和具体抽样方案。

市、区县疾控中心

2012年2月

完成培训。

市疾控中心

2012年2-6月

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调查;职业接触人群基本情况调查和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职业病报告及管理;督导与质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市、区县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

 

2012年7月

各区县疾控中心向市疾控中心上报辖区监测资料、数据以及工作总结。

区县疾控中心

2012年8月

本市数据汇总和分析;市疾控中心向市卫生局报送本市监测资料、数据及工作总结。

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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