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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绍兴市清水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绍兴市清水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绍兴市清水工程建设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在全市范围内消灭Ⅴ类水,大部分功能区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新目标和新三年清水工程实施计划,2011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引水、截污、清淤和整治等措施,使河道水质得到持续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努力,使全市55个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2%,比2011年初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提高11 %,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减少5个。
  二、工作内容
  (一)引水活水
  1.引水工程运行管理。按照高效管理、科学运行的要求,切实加强曹娥江引水工程的日常调度运行管理。研究落实引水工程与曹娥江大闸、上浦闸和新三江闸等的联合调度方案,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2.内河水系提升改造。通过新建大罗门和小罗门2个泵站,修复稽山闸,贯通大小罗门江与罗门公园水系等措施,对市区内河水系进行提升改造,实现内河畅流。
  3.内河翻水优化调度。优化内河翻水调度,完善东郭、螺丝畈2处泵站的设施设备,提升内河翻水能力。
  4.平原河网活水畅流。研究浙东引水工程水量调配问题,通过落实相关工程措施,最大限度改善平原河网水质。
  (二)截污治污
  1.工业污染治理。继续加强对曹娥江、浦阳江和鉴湖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工作,各相关县(市、区)要依照法律法规对流域内的污染企业制订搬迁计划,逐步进行搬迁,未搬迁之前要严格实行达标排放。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防污水跑冒滴漏污染河道,严查偷排污水等违法案件,确保全年不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在线实时监控,进一步扩大企业在线监测范围,对印染企业全部实行在线监测,做好在线数据的运行维护和有效性审核。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严禁新建扩建印染、电镀、造纸、制革、化工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体的项目。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量排污行为,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加强全市55个主要断面水质监测通报考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管理市区建筑泥浆处置。
  2.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继续做好绍兴城南老小区和市区部分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做好鲁迅路排污泵站与市区排污管网的联网工作,确保城东体育中心周边生活污水截污入网。全面推进绍兴市区内河排放口截污工作。开展绍兴市区未能接入管网的餐饮污水分散收集处理工作。加强对市区餐饮、洗车行、浴场、农贸市场等排污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偷排行为。加强绍兴市区新建住宅的图审管理工作,确保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排污管网。
  各地要加大城市纳污管网的建设力度,有计划地逐年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截污率。其中城区重点区域经营性、生产性生活污水要作为治理重点,实现全面纳管。
  3.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排污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市区城市规划,做好配套排污设施的建设工作。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越城区要基本完成大环河以南余下计划整治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对鉴湖镇已完成污水收集处理的村要加强水质动态监测,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加快推进二环线以内城中村改造的建设步伐,对未列入改造的村必须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办法全面进行污水收集处理。绍兴县要完成平水镇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继续推进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市、县排污泵站临近的乡镇和村,要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乡镇和村,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生态化分散处理方式,力争五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全覆盖。
  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地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植物营养诊断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精准施肥项目的实施力度,加大农药使用的监管力度,控制农药污染,大力推广喷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三)清淤疏浚
  1.绍兴市区主要河道清淤。全年计划完成绍兴市区内河、环城河局部河段、鉴湖市区段、马海新开河和外官塘等主要河道清淤,完成清淤方量50万方,力争75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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