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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的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的意见
(绍政办发〔2011〕77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57号)和全省气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衡发展,提高“三农”防御气象灾害和气象为现代农业服务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气象服务在“三农”工作中的作用
  农村是气象灾害的多发区,也是气候的敏感区,气象工作与“三农”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气象工作关系农业的科学发展,加强气象工作,既有利于防范、减轻气象灾害对农村和农业的危害,又有利于趋利避害,优化农业经济结构,提升农业效益;气象工作关系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薄弱,极易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的不稳定;气象工作关系农村的民生改善,极端气候事件的频发,对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严峻威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气象服务的支持力度。
  二、全面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各地要以减轻农村气象灾害损失,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目标,争取在3年时间内,基本建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要加快现代化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整合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资源,优化布局,加密站点,统筹推进重要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等农村重点部位的气象灾害监测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现代农业的监测分析,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和农用天气预报,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和风险评估的针对性。
  (二)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建设。要建立县、乡两级政府气象防灾减灾领导机构,负责全县、全乡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到重点部门有联络员,每个乡镇有气象协理员,每个村有气象信息员,落实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灾害防御、传播气象信息、反馈受灾情况和气象灾害科普宣传等工作。
  (三)加强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的建设。要做好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优化各气象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预案演练,提高农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及各单位协同作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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