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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三、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汛期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明确防治重点,编发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防治的重点对象,国土、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建设、建管、旅游、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根据检查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开展群测群防,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防治责任落实到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地质灾害动态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治理或避让搬迁工作,减少受威胁人口,降低隐患。要针对防灾需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修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手册。落实汛期值班、灾害点巡查、灾情速报、灾情处置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危险。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具体的防灾工作。
  (二)切实加强防灾体系与应急能力建设。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的思想,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组建由国土、建设、建管、水利、交通运输、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市国土部门要建立应急专家组,为政府组织应急救援和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与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设市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完善预报预警机制。各地要着重加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的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培养基层应急力量,使之成为应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层级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实战经验。
  (三)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继续做好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滑坡省级专业监测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推进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示范点的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活动,2011年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要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及队伍力量建设,确保“十有县”建设顺利达标;在全市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建设活动,每个县(市)要求“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建设达标1个以上。通过“十有县”、“五到位”建设平台,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四)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和勘查治理。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切实落实规划年度目标。在规划确定的年度任务基础上,落实好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新增隐患点的防灾措施,制订搬迁避让和勘查治理计划并加快予以落实。对治理难度大、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农村宅基地整理等工作,推进地质灾害移民。要开展重点防治区、重点隐患地段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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