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榕政综〔2011〕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十二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福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前言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效
(二)主要问题
二、“十二五”发展展望
(一)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二)城镇规划发展情况
(三)综合交通发展情况
(四)机动车辆发展情况
(五)运输船舶发展情况
三、指导思想
四、规划原则
(一)科学经济原则
(二)空间统筹原则
(三)行业协调原则
(四)安全便利原则
五、总体目标
六、具体任务
(一)加油站
(二)岸基加油点、水上加油船
(三)配送企业
七、保障措施
(一)强调规划引导
(二)加强部门协作
(三)强化审批管理
(四)强化监督管理
(五)推动科学管理
附表
附图:(略)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建立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构建数量适宜、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成品油分销服务网络体系,根据福建省经济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09〕695号),结合《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行业规划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福州市成品油零售企业发展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期间成品油零售企业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为福州市(不含平潭)。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效
1、油品销售持续增长
“十一五”期间,海峡西岸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福州市社会经济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城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以及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全市成品油销售量逐年较快增长。2010年全市成品油销售量由2006年的59.3万吨增加到94.5万吨,年均实现增长9.8%。
2、零售企业迅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各县市积极推动加油站(点、船)及配送企业的建设,成品油零售体系进一步完善。至2010年底,福州市投入运营的成品油零售企业402家,其中,加油站321座、岸基加油点13座、配送企业33家、加油船35艘。另有43家企业获得规划确认但未拿到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中加油站15座、岸基加油点1座、加油船21艘、配送企业6家。
3、保障作用稳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加快农村加油站建设进度,解决了部分偏远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宏观调控,密切跟踪成品油市场变化,把握市场运行动态,强化对重点地区、重要时段以及主要品种的运行调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案和管理机制,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预警,合理调配资源,保障重点需求的成品油供给,保证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二)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随着成品油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全面放开,我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但由于城市建设、交通发展,现有的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水平不能适应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规划实施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1、站点布局有待完善
由于历史原因,个别加油站选址不合理,部分路段单站之间距离太近,成品油零售企业竞争激烈,不能很好地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客观上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农村加油站点建设相对滞后,至2010年底,我市尚有33个乡镇没有加油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活需求。
2、设施建设有待改造
多数加油站建站时间较长、面积小,部分加油站存在消防、环保、景观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城区车辆快速增长,加油站后期技术装备更新投入少,加油设备落后,加油能力不足,城区加油站发生车辆排队等候加油现象时有出现。乡镇加油站设施老化更为明显,加油设施有待改造提升。
3、执法监管有待加强
目前,成品油流通管理仅依靠部门规章,协调打击力度有限,处罚标准低,执法成本高,对违法者的震慑力度有限。一些偏远乡镇由于经济欠发达,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给一些不法分子私售成品油以可乘之机,加之受现有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等因素限制,监管难以到位,无证照销售成品油的现象屡禁不止。
二、“十二五”发展展望
(一)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进一步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综合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预计到2015年GDP产值为5407亿元,人均GDP达到7.38万元/人。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将带动成品油消费的快速增长,为成品油流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城镇规划发展情况
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福州市域规划形成“一区两翼、双轴多极”的空间结构体系,中心城区形成“一区三轴八新城”的城市空间结构。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划到2015年为346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300平方公里。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结构客观上引导了成品油零售企业的空间分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决定了城区成品油零售企业的需求数量。
(三)综合交通发展情况
福州市着力构建区域快速交通系统。构建由沿海交通走廊和内陆交通走廊构成的“T”字型区域快速运输通道,优化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港口等各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衔接,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完善机场、港口集疏运体系,形成以港口为龙头、机场为门户、铁路与公路运输为骨干、水运为补充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期末,福州市规划新增高速公路566.43公里,国道19.30公里,省道171.66公里,县道172.24公里。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将逐步由滞后型向基本适应型转变,道路网络基本完善,停车设施基本满足需求。规划区老城区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4.8km/km2,新区道路网密度达到3.7km/km2,道路总长度达1356公里。交通的发展推动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建设。
(四)机动车辆发展情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交通运输业蓬勃发展,公路、城区道路建设的快速增长,国民经济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2010年福州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08万辆,“十一五”期间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为11.8%。预测到201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超过136.6万辆。机动车保有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带动了油品需求的快速增长。
(五)运输船舶发展情况
2010年福州市船舶约1.25万艘,其中运输船舶约0.1万艘,渔业用船1.15万艘。“十二五”期间,福州市港口结构进一步优化,预计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0个,到2015年底,福州港将有生产性泊位151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60个,全港吞吐能力迈入亿吨港行列。随着海洋强市战略的实施,港口、渔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内河和海洋船舶都将迎来新的增长,相应带动水上油品的需求。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始终突出“市场调控、保障供应、布局合理、改善民生”这一主线,以“方便群众、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安全生产”为目标,加快成品油流通发展方式转变,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控制总量,优化布局,统筹推进新一轮成品油分销体系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逐步构建数量适宜、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成品油分销服务网络体系,为推动我市实现“富民强市、和谐宜居”提供动力保障。
四、规划原则
(一)科学经济原则
深入分析福州市 “十二五”期间宏观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方向,充分考虑经济结构调整、成品油价格波动、替代能源发展等影响因素,对成品油市场供求趋势进行科学前瞻和合理预测。综合考虑福州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车流量、道路交通、港口发展、渔业生产等因素,确定各个时期的成品油网点密度,做到既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有利于企业实现最佳经济效益。
(二)空间统筹原则
以缩小城乡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为目标,鼓励农村无加油站乡镇建站,消除城乡间成品油资源有效流通的障碍,实现普遍服务和市场效率的有机结合。促进中心城区、近郊区和远郊区等不同地区成品油销售网络协调发展。保障港口区、渔港区等不同地区岸基加油点、加油船的空间协调。
(三)行业协调原则
依据现有的加油站(点、船)布局、服务范围,以安全生产和防止污染为基础,根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港口发展规划、渔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行业发展要求,对加油站(点、船)重新布局,使之与城市、港口、渔港建设合理配套。
(四)安全便利原则
规划新建加油站(点、船)必须充分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不得从事成品油储存与经营。加大投入,提高加油站(点、船)设施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安全水平,确保成品油分销体系安全运行。加油站(点、船)的规划布局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以分区服务为出发点,进行加油站(点、船)的布点规划,减少加油车辆等待时间,方便船舶加油,减少加油时耗。
五、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增加油站156座(不含高速公路规划加油站,含机动规划加油站15座),岸基加油点47座,加油船55艘。至“十二五”期末,全市加油站数量达到492座,岸基加油点61座,加油船111艘。全市成品油销售量预计达到135万吨,年均增长7%以上。形成以福州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道沿线加油站、沿海港口渔港岸基加油点、海洋和内河加油船相辅相成,覆盖城乡、水陆,分布合理,方便生产、生活的零售分销体系。
六、具体任务
(一)加油站
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的原则,规划布局加油站。原则上城区(港口)加油站规划建设站与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8公里(即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经济开发区和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集镇加油站规划建设执行城区标准。高速公路加油站布点建设每百公里不超过2对(4座), 国道、省道加油站布点建设每百公里不超过12座,县乡道加油站规划建设每百公里不超过16座,相邻加油站之间的距离执行城区标准。严格控制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或交叉道口等车流量压力大的地方建立加油站,配合城市发展改造需要,对不符合目前布局或间距标准以及设施落后的加油站进行调整、改造提升,并逐年提高加油站平均单站售油量平均水平。
“十二五”期间,福州市规划新增加油站156座,其中:福州市区22座,福清市34座,长乐市19座,闽侯县20座,连江县17座,罗源县10座,闽清县7座,永泰县12座,另机动规划加油站15座。各县市新增加油站数量按区位分布如下表:
福州市“十二五”时期加油站发展规划
区位
地区
| 城区
| 国道
| 省道
| 县乡道
| 集镇
| 港口
| 小计
|
福州市区
| 20
| 0
| 0
| 2
| 0
| 0
| 22
|
福清市
| 8
| 0
| 4
| 22
| 0
| 0
| 34
|
长乐市
| 0
| 0
| 3
| 12
| 4
| 0
| 19
|
闽侯县
| 9
| 0
| 2
| 9
| 0
| 0
| 20
|
连江县
| 1
| 0
| 4
| 9
| 0
| 3
| 17
|
罗源县
| 3
| 0
| 0
| 7
| 0
| 0
| 10
|
闽清县
| 0
| 0
| 1
| 5
| 1
| 0
| 7
|
永泰县
| 1
| 0
| 4
| 7
| 0
| 0
| 12
|
合计
| 42
| 0
| 18
| 73
| 5
| 3
| 141
|
(注:另机动规划加油站15座)
根据新建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及加油站合理服务半径配置城区加油站需求数量。新建公路根据其里程及线密度配建标准,控制公路沿线加油站需求数量。构建数量适宜、布局合理的加油站分布体系。
1、城区加油站
2010年福州市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405.2平方公里,建成区加油站数量89座,单个加油站平均服务半径1.2千米,“十二五”期末,福州市各县市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509.2平方公里,规划单个加油站的服务半径1.1千米,规划到2015年加油站需求量为131座,规划新增城区加油站42座。重点建设新城区加油站,调整迁建旧城区加油站,促进城区加油站布局趋于合理。
2、国道加油站
2010年国道沿线加油站71座,平均每百公里加油站数量为15.1座,略大于国道沿线加油站配建标准。 “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增国道19.3公里,原则上不再新增加油站,避免国道沿线加油站日趋密集、企业经营效益低下。
3、省道加油站
2010年省道沿线加油站48座,低于省道沿线加油站配建标准。“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增省道171.66公里,至2015年规划新增省道加油站18座,重点建设201省道沿线加油站。
4、县乡道加油站
规划新增县乡道加油站73座,建设县乡道现有通车路段加油站,重点是坐落于无加油站乡镇的县乡道,提高县乡道沿线加油站密度。
5、农村集镇加油站
规划新增农村乡镇加油站5座,重点加快无加油站乡镇的加油站建设。
6、港口加油站
规划新增港口加油站3座,重点建设连江县渔港陆域加油站,以满足当地船舶加油、渔港水产品集散市场等车辆加油需要。
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配建另行规划,在本规划中不体现。
(二)岸基加油点、水上加油船
按照存量和增量相结合的原则,以港口、码头及渔港为重点规划布局,同时对新建的普通港口和渔港根据生产需要规划建设岸基加油点(船),在传统渔区、沿海航线和内河重点航道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上加油船,逐步淘汰现有加油设施落后、运能小、档次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岸基加油点(船)。各设县市岸基加油点、水上加油船规划详见下表。
福州市“十二五”时期岸基加油点、水上加油船发展规划
地区
项目
| 市区
| 福清
| 长乐
| 闽侯
| 连江
| 罗源
| 闽清
| 永泰
| 合计
|
岸基
加油点
| 1
| 8
| 10
| 2
| 22
| 4
| 0
| 0
| 47
|
水上
加油船
| 14
| 15
| 11
| 4
| 6
| 3
| 1
| 1
| 55
|
(三)配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