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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规范会议文电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规范会议文电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改进会风、文风,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规范会议和文电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1.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质量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民生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及时主动公开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市监察局每年选择1-2个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公开、公示。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要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办理事项、收费事项、服务事项、执法事项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开发利用好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
  2.有序推进市级财政预算公开。市级年度财政总预算、总决算情况,市级部门预算、决算情况,经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开。市级各部门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公开本部门年度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2011年度要确保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市财政局要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
  3.实行重大工程建设公示制度。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工程建设,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4.试行政府会议市民列席制度。对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如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视情邀请部分市民代表参加。邀请人数根据会议性质、议题、规模确定。
  5.公开广泛征集民生实事工作。把为民办实事纳入政府常规性工作,每年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向市民群众、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实事工作意向,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梳理,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充分酝酿决定,力求民生实事真正体现群众意愿。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民生实事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二、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切实提高会议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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