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做好绍兴古城区内的旅游交通指引标志设立的行政许可工作。
3.配合做好专线公交的站台设置工作。
(七)市规划局
1.负责提供绍兴地图基础地理底图资料,包括城市交通、车站、停车场、宾馆饭店、公共厕所、医院等公共设施位置,配合市旅游集团设计制作绍兴古城旅游景区全景导览图。(完成时间:2011年6月10日前)
2.配合做好绍兴古城区内的旅游交通指引标志设立工作。
(八)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开通绍兴古城旅游景区游览专线车。要求站台(停靠站)设置醒目,时间、地点公布准确,每班次间隔小于20分钟,车辆装饰区别于其他公交车辆,有特色,线路设置以停靠景区、博物馆、历史街区为主。停靠站点为:市客运中心、书圣故里历史街区、周恩来祖居、八字桥历史街区、鲁迅故里、沈园、稽山公园、会稽山景区、东湖景区、火车站、蔡元培故居、仓桥历史街区、秋瑾故居、越王城博物馆、兰亭景区、黄酒博物馆等。(旅游公交运营方案,2011年6月15日前提出,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2011年8月30日前完成)
2.负责绍大线(亭山-兰亭景区)沿线公交候车亭的清洁和维护,清除站牌上的非法广告。(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3.协助市公安局拆除东湖景区停车场出口104国道人行隔离栏。(完成时间:2011年6月15日前)
4.配合做好绍兴古城区内的旅游交通指引标志设立工作。
(九)市卫生局
1.负责检查鲁迅故里、沈园、东湖、会稽山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度。(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2.协助鲁迅故里、沈园、东湖、兰亭、会稽山景区做好游客的紧急救护工作。
(十)市旅委
1.加强对A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及时联络协调国家、省旅游局的AAAAA级景区评定检查工作。
2.按照《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要求,完善城市主出入口、城市主要干道的中英文旅游指引标志,抓紧制作绍兴古城区内旅游交通指引标志,使自驾车游客能方便快捷抵达景区。(完成时间:2011年9月30日前)
(十一)市城管执法局
1.加强对鲁迅故里、沈园景区以及周恩来祖居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主要是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秩序和机动车人行道停放秩序管理。(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2.负责整治云东路、二环南路沿线围墙上的非法广告。(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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