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绍兴古城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绍兴古城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97号)


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古城旅游景区(鲁迅故里、沈园、兰亭、东湖、会稽山等古城五大景区)创国家AAAAA级景区已通过初审。为迎接国家旅游局的最后考评,进一步集中解决绍兴古城旅游景区一体化和景区周边环境整治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绍兴古城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改任务分解
  (一)市委宣传部
  在市级各新闻媒体宣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同时,增加绍兴古城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的内容和标语,提高创建工作在市民中的知晓率,营造全城动员、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二)市发改委
  负责检查鲁迅故里、沈园、兰亭、东湖、会稽山景区购物场所的商品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完成时间:2011年6月15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三)市公安局
  1.加强对鲁迅故里、沈园、东湖、会稽山等景区出入口的交通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2.加强对鲁迅故里、沈园等景区及周围流浪乞讨者的管理。(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3.负责拆除东湖景区停车场出口104国道人行隔离栏。(完成时间:2011年6月15日前)
  4.配合做好绍兴古城区内的旅游交通指引标志设立工作。
  (四)市民政局
  负责对绍兴城区内尤其是鲁迅故里、沈园等景区周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五)市环保局
  1.负责加强对鲁迅故里、沈园、东湖、会稽山景区周边环境质量的监管力度,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达到国家一类标准,地表水质达到国标规定。(完成时间:2011年8月30日前)
  2.加强对东湖丝绸印染厂废气排放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废气排放问题。加强对景区周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六)市建设局
  1.负责做好进入鲁迅故里、沈园景区的城市道路的路面整修及道路两侧的绿化美化工作。(完成时间:2011年8月30日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