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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兵团发改委关于印发2010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中国化工500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接洽会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兵团发改委关于印发2010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中国化工500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接洽会方案的通知
(新经信技装[2010]19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兵团各师发展改革委(经委):

  2010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中国化工500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接洽会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会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分工及进度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企业技术难题(需求)及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

  请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兵团各师发改委(经委)按照《关于征集企业技术难题(需求)及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新经信技装【2010】5号)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填报技术难题(需求),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送筹备组办公室,由筹备组办公室对企业技术难题(需求)进行分类汇总后,送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寻求合作。同时,请认真推荐在签约仪式上的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名单,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送筹备组办公室。

  二、请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兵团各师发改委(经委)认真做好向中国化工500强企业推介本地资源优势、招商政策和化工类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备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汇集成册,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筹备组办公室,通过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送中国化工500强企业,与中国化工500强企业拟向新疆产业转移的项目进行对接,寻求合作与投资。

  三、请伊犁、乌昌、克拉玛依、巴州、阿克苏五地州市认真做好向中国化工500强企业推介本地资源优势、招商政策和化工类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备工作,每个地区推介时间控制在40分钟左右。

  四、请自治区化工行办、机电行办、建材行办、轻工行办、纺织行办做好国内部分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分会场?投资项目的工作及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在洽谈会期间举办的中国煤化工产业发展论坛筹备工作。

  五、落实参会企业

  请各地州市经贸(经委),兵团各师发改委(经委)认真组织企业参会,并于6月10前将组团参会人员名单及通讯录报送筹备组办公室。各地州市、兵团各师若需在会后邀请国内部分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或中国化工500强企业到当地考察交流的,请与筹备组办公室联系。请各地、各师、各行办将工作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邮箱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送筹备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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