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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六、继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示范区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抓落实、保质量、建机制,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等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灌排配套渠系,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能力。要继续抓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期内按要求提升标准农田质量。同时,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科学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性农业服务中心,开展农机作业、稻谷烘干、工厂化育秧、农机维修、农资供应等服务。要抓好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产业提升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

  附件: 2011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个

县(市、区)

粮食播种面积

粮食总产量

粮食生产功能示范区

新增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面积

省定面积

其中:千亩以上

面积

个数

南湖区

27.7

12.7

1.72

0.2

2

0.5

秀洲区

33.8

17

2.11

0.2

2

1.0

嘉善县

35.9

15.8

2.17

0.2

2

1.0

平湖市

43.5

21.1

2.45

0.2

2

1.0

海盐县

34.4

15.9

2.1

0.2

2

0.5

海宁市

40.5

17.9

2.3

0.1

1

1.0

桐乡市

31.2

15.6

2.25

0.2

2

1.0

合计

247

116

15.1

1.3

13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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