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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嘉兴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及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范围是: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急需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的储备人才培训;根据服务外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需求或服务外包发包商提出的承接其发包业务的需求,进行的人才定制培训;新入职大中专毕业生培训;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定制培训;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从业资质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知识培训;服务外包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等。
  第二条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嘉兴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嘉兴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
  二、具有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经验。上一年度开展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数量在200人以上(人均培训在200课时以上),且经过培训的人员须有80%以上从事服务外包工作;从事外包培训业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70%(含)以上。
  三、具备规模招生与培训的条件和能力,现有500平方米以上适应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教学场所及一定数量的性能良好的教学专用软硬件设施,并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体系。
  四、师资团队稳定,具有适应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和教学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大纲、课件,保证教学质量。
  五、申报单位应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教学行政管理制度、教师聘任制度、财务独立核算制度等。
  六、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交流、合作能力,与高校、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企业开展合作,为培训学员提供实习和实训的条件,为受训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一定比例的就业渠道,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有效的人才定制培训和入职培训。
  七、已注册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
  第三条 认定程序
  申请认定嘉兴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应向所在地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嘉兴港区管委会业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经初审后,报市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经会同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报市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市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嘉兴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称号。
  申报嘉兴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嘉兴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由市外经贸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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