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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有关区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春运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的应急机制。要进一步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防风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骤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五、各方通力协作,保证客运畅通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快捷、畅通。铁路车站和长途客运站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站前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站前环境、交通疏导等工作的落实,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武警、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增加警力,维持正常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道路运输管理和客运管理部门要随时准备投放备用车辆,增加长途和市内客运运力,缓解铁路压力,做好旅客分流工作,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站前出租车的管理工作,保证站前良好的乘车秩序。
  六、提升服务质量, 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全市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出行。要在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的同时,采取网上售票、电话订票等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买客票。要根据学生和农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实行集中售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并做好对旅客的沟通解释和相应服务工作。
  全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航班变动及气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加强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气,表扬和宣传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创造和谐社会氛围,同时要对行业不正之风予以曝光,促进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春运工作结束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春运期间应急预案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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