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11]232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厅直各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利用“三万”活动等时机,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尤其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
二、加大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防范力度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节前要组织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水厂、供水管网设施的巡查和水质检测监控,严密防范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加强对燃气储配、灌装厂站、燃气管网等燃气设施和城市桥梁、隧道(涵洞)、地下构筑物的巡查、检查,严防人为破坏;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三、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雨季和“两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1]212号),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冬雨季和“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
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两节”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化解行动,重点解决城镇房屋征收(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要继续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建设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等要进行严格的社会风险评估,避免引发矛盾和不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