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甘肃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环监测发〔2012〕1号)
各市州环保局、甘肃矿区环保局:
2012年是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经研究决定,现将《2012年甘肃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下发你们,望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我省的环境监测能力,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科学发展。
附件:2012年甘肃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2012年甘肃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2年是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全省环境监测系统要认真贯彻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各项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测行为,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提高监测能力,强化监督考核,提升监测形象,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科学发展。
一、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建设
(一)召开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召开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会议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布署2012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发布我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表彰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和专项工作等先进。
(二)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认真总结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修订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建立或完善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人员培训、制定甘肃省环境监测自动站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检测机构能力质量的监督考评与奖惩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三)健全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制度建设,落实国家《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修订)》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我省实施细则,提升污染源监测管理的信息化水平。